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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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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上文述及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订立本《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简称“本协议书”),本协议书的条款如下:

  1。 双方同意,自劳动合同届满日_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之间基于劳动关系的权利和义务随之终止。

  2。 乙方的最后工作日为_____年09月30日。乙方应不迟于最后工作日将属于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种财产返还甲方并办妥甲方公司规定的.正式离职手续。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相当于乙方_____个月的月工资收入,合计人民币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条规定的款项外,甲方无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款项,同时自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无需继续为乙方缴纳任何保险费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条办理正式的离职手续并且交还所有属于甲方的物品、财产及文件,甲方同意于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条的款项。因这些款项应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收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有扣缴的法定义务,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项时直接予以扣缴。

  6。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至_____年09月30日终止,甲乙双方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已经结清,互无纠葛。

  甲方 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2

先生/女士:

  经公司研究决定,在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您续签。由于您与公司当前履行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 年 月 日,请您于 年 月 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 源部结算工资。

  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

  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

  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3

  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例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解除的权利,且该解除无须任何的理由,但须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对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对于试用期满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劳动者不履行该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替代。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完全的履行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合同期限,则是双方必须遵守的首要条款。用人单位不遵守,违反此约定的,应该承担法定违约责任,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此约定的,当然也应属违约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定程序解除,但未明确规定解除的法律后果,但不等于劳动者可以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对用人单位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建立劳动者合理流动的社会制度和信用制度。对此,相关部门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1、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1)用人单位招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按有关规定签订了服务合同或其他协议的,未到期的仍应继续履行,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又不履行协议的,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如原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或用人单位依法规定了赔偿办法的,职工应按服务合同(协议)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依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无约定或无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未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尚未完成,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以上规定,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是,对违约金予以约定,对违约情形予以明确,以便于出现纠纷时依法、依约定处理。

  综上所述,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都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在某些特殊时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给予劳动者提前的通知,否则就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4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司应该给你两个补偿,一个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的工资。另一个是因为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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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每个劳动者成为正式职工之前都会在用人单位经历一到六个月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的时候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双方也是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告知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吧。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以下方法: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上述法律经验编辑为您整理介绍可知,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中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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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针对劳动者而言的。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必须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若是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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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规定

  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对单位进行赔偿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 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合理限制。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哪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违约,此时就需要看具体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才能知道是否有相应的赔偿。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8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但通知的内容必须是肯定的,不能出现:请领导批准、请予以考虑等要约性质的文字,否则决定权即交到用人单位处,由用人单位对要约进行承诺,其实此行为就依法演变为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过程了。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况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9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申请提前解除与住六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感谢公司五年多以来对我的培养,本人自XX年8月来公司以后,自认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努力,服从领导安排,但是五年来的工作未能够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员,为此本人深感自责。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维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压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区,距离单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出门坐车,晚上7点半才能到家,加之现岗位工作强度大,既要经常跑现场、查安全,又要审核设备资料、及时完成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睡眠不足,身体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现本人的劳动合同即将于20xx年8月6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万分感谢。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0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那么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动者无需任何理由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鉴于:

  1.(1) 年 月 日,乙方与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成为房屋产权人,并同意代替 继续履行与乙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签署当天,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共人民币 元(¥ ),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一倍保证金的补偿金,即人民币 元(¥ )

  3、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保证金及补偿金三天内应及时向甲方开具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全额偿还尚未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未满整期租金的按天折算)

  5、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6、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7、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__年__ 月__ 日__ 年 __月 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2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补偿。这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任何单位都不能侵害职工的这种合法权益。如果单位不支付补偿,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同意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4

  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________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____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________年。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____月__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5

  甲方(原出租方):_____________

  乙方(原承租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xxx市xxx区xxx路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xxx年xx月xx日提前终止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xxxx年xx月xx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__年__月 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 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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