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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

  “身为贤士,名传不朽”。周春梅的不幸罹难激发了全体法院人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和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一】

  周春梅,女,苗族,x龙山县人,1976年1月出生,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2021年1月12日,因不徇私情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残忍杀害,年仅45岁。

  决定指出,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事业为最高追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动法治进步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党员干部为民尽责的优秀代表。

  省委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要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体现在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上来,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以对事业极端负责的态度,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精神,主动担责,全力尽责。要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自觉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用模范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

  省委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周春梅同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把学习她的先进事迹与弘扬英模精神结合起来,与进一步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扬鞭奋蹄、担当作为,扎实工作、攻坚克难,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努力在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x的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二】

  “说实话,干实事,脊梁不弯!”,这十个字对于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的我们都不陌生,这是她办公室电脑屏幕壁纸,也是她一直秉持的工作理念。1月12日早上,由于拒绝人情干扰,周春梅被怀恨在心的向某杀害。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2月24日,x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x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身为贤士,名传不朽”。周春梅的不幸罹难激发了全体法院人维护公平正义的勇气和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就要学习她对党忠诚、坚定理想的政治品格,自觉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的忠诚转化为热爱党的事业、执行党的决定、践行党的宗旨。借着《我是花下肥泥巴》观后感《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周春梅曾这样流露自己的心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特别是党员法官,更应该有着像邓平寿那样高尚的品质,真正理解‘头顶三尺是法律,脚下支撑是品节’这句话。”2012年4月,我光荣的成为了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有着9年党龄的司法警察,要时刻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忘从警初心,牢记职责使命,早日成长成为一名优秀的司法警察,在工作中时刻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从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总要求”中深悟司法警察之“本”“魂”“道”,携手共绘“司法公平正义”的美好画卷。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就要学习她敢于坚守底线、勇于担当的职业操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在裁判文书心得《融通法、理、情,倾心谱写裁判乐章》一文中,周春梅写道,“法官具有了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则必然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司法警察克敌制胜的“法宝”和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人民”,牢固树立“警察意识”是涵养从警之“魂”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司法警察的职责是执行安全检查、押解罪犯、值庭、看管、协助执行等任务。目前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普法意识还有待提高,哄闹法庭、扰乱庭审秩序,甚至攻击、蓄意伤害司法人员的现象屡见不鲜。这需要我们继续提高对待群众对待工作耐心与责任心,同时也加大了工作难度。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就要学习她绝对忠诚、坚守初心的高尚情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对党的绝对忠诚、对人民的真挚情怀、对法治的坚定信仰融入到对政法事业的奉献、对崇高事业的追求中去。作为一名司法警察,要矢志不渝的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把“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严肃纪律”贯穿于建设“五星”司法警察队伍全过程、全方位。深化实战化训练,全面全方位提升个人的身体素质和业务技能,为法院审判、执行等中心工作的安全高效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展示新时代司法警察的良好风貌,为社会公平正义保驾护航。

  学习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就要学习她执法为民、牢记宗旨的公仆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用真情感受群众疾苦,用真诚回应群众需求,用真心倾听群众呼声,努力让公平正义根植于每一项法律制度、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人民、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作为一名司法警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当群众有诉求难以申诉,要用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曾记否,那个因纠纷困扰多年难以解决而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声哭喊的老大娘,正是我们的法警上前给她端上一杯热水,耐心倾听并开解疏导,她的情绪得以平复缓解,安全检查工作及诉讼服务中心的秩序得以恢复正常。这就是我们的法警的铁骨柔情。

  世间百花不如梅,梅花凋零香如故。作为一名女性司法警察,了解她的故事让我更加钦佩她。漫漫法治征程,没有铺满鲜花的平坦大道,也没有永远热烈的友好掌声,与许许多多忠于职守的法律人相伴的,更多是险象环生与艰难困苦。但路的前方,那个名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伟大目标,永远激励着“周春梅”们砥砺前行!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三】

  学习中,通过生动的宣讲,为我们勾勒出了一个鲜活的春梅法官:她刚正不阿、悍卫原则、博学多才;她热爱自己的事业,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对春梅的离开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法官,就这样离开了我们,我们为之悲痛不已。

  通过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我更加坚定了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正值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之际,作为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们最重要的就是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任何折扣。我要始终牢记“四项任务”,即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英模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我们要认真向英模学习,大力宣传英模们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立足本职、服务发展大局的意识,学习他们情系百姓、为民爱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让英模们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精神发扬光大。向英模们学习,不只是空喊口号,我将以英模为榜样,将英模精神践行到自己的工作实际中,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四】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五】

  周春梅同志生前任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x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她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精研实干、勤勉尽责,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x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以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

  周春梅同志心系群众、公心持正,经常不辞辛劳、不怕麻烦,冒着严寒酷暑到现场组织勘察鉴定,疫情期间通过“云开庭”方式及时妥善审理涉疫情案件,最大限度降低因疫情给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她极富爱心、热心公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积极资助困难学生,通过举行义举传播法治精神,传递法官温情。她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她因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请求被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她用生命捍卫了维护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法治防线,兑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砥砺奋斗、攻坚克难,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突出贡献。周春梅同志就是在此时涌现出的优秀代表,她是不徇私情、不受干扰、严格公正司法的好法官,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典型。

  我们要以周春梅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勇于担当,以坚如磐石的信心,只争朝夕的劲头、坚韧不拔的毅力,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我们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克己奉公、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学习她勇于担当、敬业奉献的优秀品格,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奋斗新征程,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贡献力量。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六】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原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周春梅法官刚正不阿、秉法办案,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要求,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2021年1月12日,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

  同事们追思的话语为我们勾勒出一个鲜活的周春梅法官:“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人们不知道春梅有多好,就无法想象我们有多痛。”“性格坚韧、做事认真的周春梅,时常处于高强度的工作中。”“她善良、简朴是治学为人的榜样。”就是这样一位有口皆碑的好人,没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节,就离开了人世。她虽然离开了,可她悍卫原则,守护公平正义的精神,将永远存在人们心间。

  学习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让作为一名法官的我更加坚定了要积极投身新时代人民法院事业的信心和决心,我会用榜样的力量感召自己,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七】

  1月12日,有网传信息称“x女法官被杀害”,当日,x警方发出通报,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不愿为同乡就办案“打招呼”,被行凶报复。

  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最高法、最高检也对此进行表态。1月12日17时35分,x省x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官方微博通报:2021年1月12日7时30分,天心公安分局文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文源街道某小区地下车库有人被刺伤。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被害人系x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已无生命体征。民警在现场将犯罪嫌疑人向某控制。经初步调查,向某与周春梅系同乡关系,向某因事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周春梅为其“打招呼”被拒而心生怨恨、行凶报复。目前,犯罪嫌疑人向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x高院: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12日晚,x高院发布“关于周春梅法官不徇私情、拒绝人情干扰,惨遭报复杀害的情况通报”。对周春梅法官的不幸遇难表示沉痛哀悼,对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对杀害法官的犯罪行为表示极大愤慨和强烈谴责。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司法权威受到暴力挑衅!最高人民法院:围猎法官挑衅司法权威必受法律严惩12日晚间起,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多次发布关于此事件的消息,并于13日0时16分发布评论“法治国家岂容暴力挑衅司法权威?悲痛悲愤之际,我们严厉谴责杀害法官的暴力行径。作为公平正义的坚定捍卫者和守护者,法官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绝对尊重。周春梅法官遇害后,网友们纷纷发声对其离世表示哀悼,并要求严惩凶手。由此可见,人民群众尊重法官,尊重法律,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坚定拥护者,是法律底线的坚守者,是司法权威的维护者。正是因为有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司法事业才能朝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蓬勃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暴力不能撼动正义!13日0时43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就此发声:“我们万分悲痛,更悲于坚守司法责任底线的战友却遭如此伤害。  春梅用生命向我们诠释了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赤胆忠心和无私无畏,我们,更应坚定捍卫司法公正的信仰和决心。一切肆意践踏法律的卑劣灵魂最终都将在崇高的正义面前接受最严酷的审判,杀害春梅的凶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优选范例【八】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学英模,为的是从他们身上汲取奋进的力量,用英雄的壮举激励我们勇毅前行。“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便是英模中的一员。

  2021年1月12日清晨,x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周春梅吻别熟睡中的两岁女儿后来到地下车库。此时,试图让周春梅“打招呼”但被其拒绝的犯罪嫌疑人向某举起尖刀刺向她。周春梅不幸遇害,年仅45岁。人社部、最高法院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全国妇联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x省委追授周春梅同志“x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周春梅牺牲的消息让我们惋惜之际,也更坚定了法院人捍卫司法公正的决心。从周春梅身上,我们看到了很多坚守。

  学习周春梅,坚守信仰,无悔奉献。信仰是我们遭遇困难时的精神寄托,有信仰的人有敬畏之心,有做事底线。法官相较于其他职业具有一定特殊性,更须以坚定的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学习周春梅,坚守正义,不畏艰险。始终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独立思考、自主判断,不受权势、人情等因素影响。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查明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精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裁量权,确保案件裁判结果公平公正。

  学习周春梅,坚守责任,一心为民。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的执政信条和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牢固树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鲜明的人民立场,始终保持深厚的人民情怀;应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行动。

  学习周春梅,坚守良善,大爱无疆。罗曼罗兰曾说:“灵魂最美丽的音乐是善良。”作为法院人,良善的品质告诉我们,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法官应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案,用良善怜悯之心传递法律温度,认真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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